来源:节能减排政策与资讯
在使用了法规内最大限度的手段——区域限批后,国家环保总局首度着力"用经济杠杆动憾污染企业命脉"的措施。7月30日,国家环保总局公布,与中国人民银行、银监会首次联手制定绿色信贷政策。三部门正式出台了(以下简称)规定,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违法的企业和项目进行信贷控制,各商业银行要将企业环保守法情况作为审批贷款的必备条件之一。当日,环保总局已向银监会、人民银行通报了第一批蚌埠农药厂等30家环境违法企业名单。这30家企业成为首批银行"断水"的污染企业。以绿色信贷机制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的盲目扩张,成为此番政策出台的目的。
三部委"断水"污染企业贷款
今后,违反环保要求的企业和项目会遭遇多重堵截。规定,各级环保部门要依法查处未批先建或越级审批,环保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、未经环保验收即擅自投产的违法项目,要及时公开查处情况。即要向金融机构通报企业的环境信息。
而金融机构要依据环保通报情况,严格贷款审批、发放和监督管理,对未通过环评审批或者环保设施验收的新建项目,金融机构不得新增任何形式的授信支持。
同时还针对贷款类型,设计了更细致的规定。如对于各级环保部门查处的超标排污、未取得许可证排污或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已建项目,金融机构在审查所属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申请时,应严格控制贷款。
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的加入,使环保执法多了抓手。
"我们需要结合多种经济杠杆的力量。"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表示,对于当前水污染事件集中爆发的趋势,"区域限批"和"流域限批"已是环保总局现有法规内最强有力的措施。但作为单纯的行政手段,还是不能够根本遏制污染不断加剧的趋势。
而这次环保部门首次动用了经济杠杆引导环保的办法。
之前,包括花旗、渣打、汇丰在内的至少43家跨国银行已经明确,在贷款和项目资助中强调企业的环境责任。
"企业违反环保规定,对银行来说也是有风险的。"7月30日,某大型银行山西分行管理层解释,如果企业因为环保不达标,导致停产关门,会造成银行很大的信贷风险。因此,该行去年就积极和环保部门开展了对污染企业"限贷"的行动。
相对于环保和控制信贷风险,此番举动更重要的背景是,落实节能减排的宏观调控目标。
资料显示,2006年,石化、化工、建材、钢铁、有色和电力等六大高耗能高污染产业占工业能耗的70%。2007年上半年,这一数值继续增长,六大高耗能行业增长20.1%,高于同期工业增长1.6个百分点。
国务院给定的节能减排目标难以落实。为此,前不久,银监会与央行已经连发了两道控贷令牌。
6月4日,中国银监会下发;6月29日,中国人民银行发布。
"我们也需要环保部门掌握的企业环保信息。"银监局统计部官员齐亚丽对记者表示,上述两份文件的落实,需要环保部门配合。
在此背景下,三方联手也成必然。
三方利益共同体能否破解
尽管三部门对"双高"和污染企业使出了雷霆手段,但能否收到实效,还面临着诸多困难。
首先,环保信息统计数据系统是否完备、统一和协调,银行监管部门能否及时地获得这些信息,仍是要在实践中进一步解决。
据国家环保总局政策法规司原庆丹处长介绍,在今年5月份,约有1万条企业环保信息,已纳入央行的企业征信体系的数据库中,银行已将其作为授信企业的一个备选要素。
但原庆丹承认,相关数据库还要继续完善。比如"基层地方尤其是县级环保部门监管能力比较薄弱,能否及时收集到违法排污企业的相关信息还有疑问"。
相对于上述技术细节,银行监管部门的配套措施也尤为关键。
中只是原则性规定,"各级银行监管部门要督促商业银行将企业环保守法情况,作为授信审查条件。"但如何管理部门对各商业银行的相关考核标准、监管措施、奖惩措施还需要进一步细化。
而对于落实该政策的主体主要为各商业银行,不同于政府机构,商业银行要考虑整体利益,那么在具体操作中将面临现实困境。
比如,"一个大项目,前期贷款已经发出,新增部分不符合产业政策或环保要求,那么是否停贷?"
"我们正在积极酝酿相关配套措施。"央行金融市场司沈伟处长对记者表示。
而在原庆丹看来,上述问题在实践中可以不断完善和解决,他担心的是"最容易使该政策落空的是,地方政府、企业、银行形成的利益共同体带来的消解作用。"
因为,"双高"行业中的大企业(或上市公司)一般均为商业银行的大客户,停贷会造成商业银行前期投入的信贷风险,而地方政府也不愿意失去税收大户,继续担当污染企业的保护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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