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于用人“德才观”的认识,有三重境界。三种境界反映了企业管理水准的三个层次。 (一)用人第一境界:始终全面坚持以德为先。 达到该境界,肯定是有前车之鉴或者深受其苦。该境界的管理,已经对人才有了筛选的意识和原则,比不衡量德才有进步。对德才不管不问属于第零境界。 (二)用人第二境界:德才评估其效益风险然后使用。 重才还是重德,都有其合理性和不合理性,重才还是重德,要看具体形势。有才的人能够带来效益,有德的人没有风险。如果一个人有才有德,那么,这个人是企业最好的资产。肯定是首选的对象。 如果有德才兼备的人选最好,但是企业不会始终如此。人员可能会在德或者才方面有欠缺。就算如此,也不是完全的重才或者重德。这当中有个收益和风险的比较。 (三)用人第三境界:德才评估+风险控制。 这是用人“德才”观目前的最高境界。第一他不忽视德才衡量尺度,第二它不仅仅是被动评估德才,然后选择使用,他还采用制度化手段来降低乃至消除风险。 达到第三境界再回头看“用人不疑,疑人不用”,显然,这是对风险控制无力的情况的无奈选择。用人要大胆,监控要严密。对于高层干部,既要大胆使用又要严密监控,否则,只会把信任变成放任,最终给企业带来巨大损失。 达到第三境界,必须建立严密的“法治”体系和“政治思想”体系。法治体系就是企业内部的制度化控制体系。比如财务审批制度(防止财务风险),管理权限分权和审批制度(分清责任,防止越权)。政治思想体系用现代观点叫做价值观教育,即通过企业文化来约束。
不管这人多有才,品行不好也不能重用,俗话说养虎为患啊 |